酷吏—张汤(1 / 2)
一生使用严刑峻法的张汤终于也被皇帝逼着饮下了一杯毒酒,毫不被人怜悯地死去了。
张汤的父亲曾任长安丞。7岁那年,父母外出,他因为贪玩不顾家,结果厨房的肉被老鼠叼光了。父亲回来后严厉地批评了他。张汤决定惩办“盗肉贼”,他先是进行“侦察”,接着“捕拿”:在一个洞口张好网,另一个洞口采取烧柴灌油的方法,老鼠果然一一落网。张汤又挖出洞内的残肉做“罪证”,然后,一拍惊堂木,历数“罪犯”的“罪状”,最后,对老鼠处以极刑——就地打死。他的父亲看到后暗暗高兴,知道他有审理案件的才能,于是让他书写治狱的文书。父亲死后,张汤继承父职。为长安吏,任职很久。
周阳侯田胜是武帝的母亲王太后的弟弟。他在任职九卿时,曾因罪被拘押在长安。张汤一心帮助他,对他关怀备至。他在释放后被封为侯,与张汤交情极深。田胜经常引见张汤遍见各位贵族,使他的名气大增。后来,张汤担任给事内史,因为办事无误,由内史宁成推荐给丞相,调任为茂陵尉,在陵中处理事务。武安侯田纷为丞相时,征辟张汤为丞相史(丞相府幕僚),不久,又向皇帝推荐他,任为侍御史,办理案件。在处理陈皇后巫蛊的案件时,他深入追查其党羽。因此,武帝认为他很能干,晋升他为太中大夫。
雪后景像
他与赵禹共同制定各种律令,务必依法令严峻细密,对任职的官吏尤为严格。不久,武帝以张汤明法令,擢其为掌管全国刑狱的廷尉,赵禹迁为掌山海池泽税的少府,皆居九卿之位。两人关系密切,张汤像对待兄长一样对待赵禹。但是两人交谊虽深,而志趣不同。赵禹为人廉洁奉公,性情倨傲,自从任官以来,舍第中从未有过食客。公卿相继邀请赵禹,赵禹却从不回报,其用心在于杜绝知交、亲友及宾客的邀请,以便坚持自己的主张。他收到法律判决文书都予以通过,也不复查,以便掌握官属们过错。张汤却为人狡诈,玩弄智谋驾御他人。开始时担任小吏,虚情假意地与长安的宫商大贾田甲、鱼翁叔等人关系密切。及至官达九卿的职位,收纳和交结全国各地的知名士大夫,自己心中虽然并不赞许对方,然而表面上仍表现出敬慕之情。
当时皇上偏爱有文才学问的人,张汤断决大的案件,一定预先为皇上区别断案的原委,凡是皇上肯定的,就确定为成法,作为延尉断案的法律依据,以显示主上的英明。奏事受到斥责,张汤便向皇上拜谢,他还揣摸皇上意图,引证廷尉正、监、掾史的正确言论,说:“他们本来曾为臣提出来建议,如果圣上责备臣,认为臣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,臣下愚昧,只及于此。”因而错误常被原谅、有时向皇上奏事,受到称赞,便说:“臣下并不懂得这样向陛下进奏,而是某个廷尉正、监或掾史写的奏章。”他欲推荐某人,常常这样表扬此人的优点,遮掩缺点。他断决的罪犯,若是皇上欲图加罪,他便让廷尉监或掾史穷治其罪;若是皇上意欲宽免其罪,他便要廷尉或掾史减轻其罪状。在判断刑事案件中,如果此人是皇上想要治罪的,就将此案交给断狱严刻的属官去办;反之,如果案中此人是皇上想要释放或从轻发落的,就将此案交给断狱轻平的官去办。他所想要治罪的,即使是有权势的豪强,必定“舞文巧低”,引用严刻的法令条文,多方罗织其罪;他所想要开释的,即使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,虽然具文上奏,按律应当治罪,他却常在皇上面前为之开脱,往往得到从轻发落或无罪开释。